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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新规来了!全国LPR利率转换启动,广西严管全装修住房工程质量,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

3月已至春暖花开 广西地产大数据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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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规已从3月1日起开始施行,你都读懂了吗?

“老房奴”要在半年内完成房贷利率转换的选择题,固定利率or浮动利率;广西规范全装修住房工程质量管理,“惊装”质量问题或将减少;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先行偿还欠税,避免滞纳金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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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LPR利率转换启动


去年年末央妈布置的“作业”,全国的“老房奴”都在各自业主群、同事群“砸开了锅”似的,摆在各自面前是一道事关自己剩余房贷利率的选择题,是选固定利率,还是重定价周期的浮动利率,每个人都仅有一次选择的机会……全国银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自2020年3月1日如期启动,将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交卷”。

目前,全国各大银行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2020年2月29日起通过各自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了公告,贷款客户可根据承贷银行公告,与银行协商办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其实“考生”不单单是住房贷款的人,还包括消费贷、商用房(公寓、商铺、写字楼)贷款、个人经营贷,只要是此前跟基准利率挂钩的贷款,都要在这半年期限内完成这道选择题。

“作业”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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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妈给的这道选择题,共有两个选项:
 
【A选项】转换为LPR定价(浮动利率)。以后按照LPR+基点的模式,按照固定的重定价周期,计算你的利率。这个周期,最短为1年。
 
【B选项】转换为固定利率,以后永远不再改变。这个固定利率,应等于你的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这两个选项,都有一个共同的转换标准,就是:2020年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最快或等到2021年1月1日看到变化。房贷基准利率将在今年8月31日以后彻底say拜拜,取代它的就是市场报价贷款利率(LPR),更能反映市场情况,房贷利率的红利也将被进一步释放。

简而言之,未转换利率前,用你目前贷款的利率和2019年12月的LPR对比,得出一个差额(可为正值,即是此前基准上浮;亦或是负值,此前享受的利率打折),这个差额以后就是固定了。

接下来的实际房贷利率的计算方式:
LPR(变动)+加点值(上述差额,不变)。

由于每个人自身购房时间不同,当初基准利率和之后上浮后利率数值不同,加之剩余还贷时间不同,选择固定利率还是浮动利率,还要综合考虑以上这些因素,再去定夺。



我们来复习一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常见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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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2019年12月的5年期以上LPR数值为4.80%,即我们转换的参考值,用自己房贷利率算差额(即加点的基点);而2020年2月的5年期以上LPR数值为4.75%。假如到了今年12月的5年期以上LPR数值仍为4.75%或更低,则选择【A选项】浮动利率的,将在明年一整年享受比现在低0.05%的利率,月供也相应减少一些。若LPR提升,则实际利率也是跟着升一些,因为你转换浮动利率时的加点是不变。


若你选择【B选项】固定利率则不论LPR数值是升或是降,你都不会享受降的红利,或升的风险(可选择提前还款,降低风险),相当于保守选项。





目前,全国24家主要银行有关消费贷款利率转换的公告及网站链接如下
(小克也是copy图过来的,建议网友们可以搜索引擎里,输入关键词 xx银行利率转换公告 ,或可快速找到公告页面):


【相关新闻】

房贷利率转换如何办理?手机银行就能办

按照央行规定,商业银行应自2020年3月1日起与存量贷款客户正式切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原则上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切换工作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也就是说,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在未来半年时间内,都要完成定价基准转换。部分银行将从3月底或4月上旬开始转换,还有些银行尚未确定转换启动时间,后续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客户。根据各家银行公告,房贷利率转换工作主要包括线下和线上两种渠道。线下可通过银行网点柜台或者智能柜员机办理,线上渠道主要包括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申请办理。

每家银行的具体转换时间和方式也需要购房者仔细了解。例如中、农、工、建、交、邮储等银行都从3月1日开始办理,均支持客户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部分银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逐步开通线下渠道。招商银行将于4月上旬统一将客户在转换范围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如果客户希望不做转换,仍维持原合同安排,在8月31日前联系该行各分支机构贷后服务中心申请处理。兴业银行线上渠道将于4月15日起开展转换工作;光大银行将于7月21日进行个人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相关新闻来源:新时报)


针对你自身情况,你会选择哪个选项呢?(希望你投出真实想法,欢迎文末评论区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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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严管全装修住房工程质量


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一直是全装修商品住宅投诉的热点。广西自治区住建厅于去年年末印发《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实行样板房制度,交付给用户的住房应当与样板房装修标准一致。同时,针对我区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的装饰装修部分未纳入监管、对室内空气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不清楚以及质量维权缺乏依据等问题,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通知》从2020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小克看来,新规对于交房质量问题更加重视,对减少和避免业主和开发商以及物业多方矛盾的激化,从施工工序和质量管理落实到位,让百姓买房开心、收房开心、住房开心,过上美好生活的日子。


再者,前两天我们推文过南宁新版合同已于今年2月28日起施行,新版合同将全装修款项与毛坯部分款项合并,都可以实现最长30年贷款;并且合同要写明装修标准,以及对应整改条款,须先验房再收房等。(可在文末推荐阅读中详细了解)




一、本通知所称全装修商品住宅是指交付使用前完成套内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顶棚、墙面、地面等)全部装修,设备管线、开关插座以及厨房、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安装完成,给水排水、照明供电、燃气、通风及智能化等系统安装到位,已达到基本使用功能和性能要求的商品住宅。


二、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对于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包含全装修施工内容的商品住宅工程,工程开工建设前包含装饰装修施工图在内的设计文件应完成设计,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DBJ/T45-086-2019)规定,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在装饰装修施工完成后组织竣工验收对于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不包含全装修施工内容的商品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在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装修施工开始前依法办理全装修施工许可手续;主体竣工验收前确定需增加全装修施工,且施工单位为原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设单位可在主体竣工验收前办理全装修施工许可手续。


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应注明实施全装修住宅的单位工程、单元以及建筑面积等信息,并在工地现场和售楼部显著位置张挂公布。全装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依法组织全装修竣工验收。


三、实行样板制度。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不同户型、不同装修标准的房间,均应在销售合同签订前制作包含工序样板内容的样板房,并在样板房公示主要装修材料的生产厂家信息、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信息。交付给用户的住房应当与样板房装修标准一致。主要装修材料的信息应汇总列入《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提供给业主。样板房应当保留至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


四、实施室内环境工程检测。建设单位应在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交付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将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附件,于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业主。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住宅,不得交付给业主,严禁室内空气污染超标。室内环境检测内容包括建筑材料(含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以及甲醛、氨、苯、氡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室内空气污染物含量等,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或《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五、严格按照标准验收。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GB50210)、《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45-085-2019)、《绿色建筑质量验收规范》(DBJ/T45-068-2018)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并在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竣工验收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逐套验收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进行逐套验收时,可不在楼地面保留水电布线位置痕迹,但应在逐套验收记录中标明水电布线位置;空间尺寸的测量应在全装修施工前进行,逐套验收记录中应标明空间尺寸测量点位置。《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表》以及水电布线位置图、空间尺寸测量点位置图,应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一并交予业主。全装修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前,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业主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工程现场,参观和了解住宅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业主开放日”活动可集中时间开展,也可限定时间段进行。“业主开放日”活动在逐套验收实施期间开展的,建设单位应组织已购买住宅的业主代表到现场观看验收过程,并对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等进行检查。对业主代表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七、畅通公众投诉渠道。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受理途径,保障投诉渠道畅通并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规定(试行)》(桂建发〔2017〕8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处理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并反馈投诉人。


八、其他类型住宅工程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九、本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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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年末发布公告,从2020年3月1日起对若干税收征管事项进行调整和明确,其中包括取消欠税与滞纳金的“配比”缴纳要求,优化纳税非正常户的认定和解除程序等。新规定还明确了临时税务登记有关问题以及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基本征管事项。

关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公告指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据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的规定,纳税人缴纳欠税时必须以“配比”的办法同时清缴税款和相应的滞纳金,不得将欠税和滞纳金分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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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综合网络(央行公众号、建行公众号、央视财经公众号、广西住建厅网站、国家税务网站、南宁晚报等);
公众号“ 广西地产大数据 “ 微信号(gxdcdsj)”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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